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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会“分家”吗?

在北京,市民会不会有一天走进一家没有药房的医院?
1998-09-2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新 我有话说

卫生部药政局在今年8月上旬被正式并入由原来国家医药管理局基础上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市也将在明年3月份前完成这一调整。从此卫生部门,不再负责药品检验和新药审批。风传已久却一直难以实行的“医药分家”也似乎由此出现一线生机。在多数人的心目中,“医药分家”被认为是杜绝目前反应强烈的医院回扣、开大方和开搭车药等种种不良现象的一剂猛药。据悉,一些中小城市正在着手制定实施医药分家的方案。在北京,市民们会不会有一天走进一家没有药房的医院,感受一下这种新的医疗方式呢?

药店闻风而动“包围医院”违法售药

近年来零售药店业的兴盛有目共睹。目前北京市有大小药店800多家,其数量是两年前的一倍。除繁华地段外,有相当一部分新建药店选在大医院旁边开业。大医院内都有品类齐全的中西药房,患者就诊后绝大多数会凭处方在医院药房划价取药,因此医院旁边的药店大多生意冷清。但为什么还有越来越多的药店乐此不疲呢?在宣武医院附近的一家药店里,一位工作人员说:“日本、美国、欧洲的医院内不设药房,患者凭医生处方到药店去买药。中国早晚也会采用这种作法。听说北京医药局已经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正在制定医药分家的方案。”也就是说,现在生意虽然不好,但占了个好位置。一旦医院药房取消,患者出来后自然就近买药,结果不言而喻。

本报近日曾对北京地区违法售药增多的现象进行了报道。这种违法行为的出现,源于药店经营者们的“消息灵通”。据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药政科孙景康科长介绍,根据规定,开药店首先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医药管理局)布点审批,然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实地考核后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而朝阳区内有近40家药店只拿到医药管理局行业批件后,就开始营业。其经营者说:“反正再过几个月,你们卫生局药政科就要并到医药局了,都是一家人,医药管理局批了还不就是你们批了?”药政科的工作人员不得不反复解释:在机构调整尚未到位的情况,还要按照原有的规定办手续后才能开业。

市医药管理局:北京近年内实行“医药分家”可能性极小

北京市医药管理局答复记者:“我们并没有成立什么研究医药分家问题的部门,从目前情况看,北京实行医药分家的难度很大”。作为药品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市医药管理呼吁施行“医药分家”已有多年,但此时持谨慎态度。该局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医药分家肯定有很大的好处,但目前的情况是,一旦撤销药房,很多医院可能会活不下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实行医药分家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能使药品生产经营在一种正常的条件下竞争。在当前的状态下,有时药品间的竞争不是质量的竞争和服务的竞争。一些药厂采取用现金、给回扣等方法;有的合资药厂请医院主管院长、药房主任出国“考察”,而相应制度比较严格的国有药厂在竞争中处境艰难。但是,据资料统计,医院药品收入可占医院总收入的6成以上,一旦撤销药房,医院要维持生存则或由国家增加对医院的拨款;或是医院提高挂号费、检查费、处置费等等。增加国家负担抑或增加患者个人负担都不可取,而目前尚无解决方法。

医药分家:一剂猛药,还是一剂毒药?

抛开医院的生存问题不谈,医药分家后会出现什么后果,一直也争议颇多。一位资深的内科专家对记者讲,国家对医院的定性是福利性单位,进行的是救死扶伤的工作。医院的医疗手段很大程度上要通过药物治疗实现。如果药品完全和医务部门脱钩,药品则没有原来的福利成分,完全变为商品。经营单位有可能会追求药品的“高、精、尖”,脱离原来的“验、便、廉”原则。

也有人认为,近几年由于管理不力,一些药品经营单位抬高药品价格,将其中的一部份利润作为给医生的提成。一些医生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给患者开一些没有必要用的贵药。但这仍是个别现象,不是主流。如果能控制厂家提成,医院设药房还是利大于弊:医院各有特色,药房可根据各自医院的特色选择进药种类,同时方便患者就近取药。顾客在购药时与销售者的地位并不平等,他们依赖于医生的指导,自己大多没有系统的经验,因此药品不能作为一种纯粹的商品进行经营管理。即使医药分家,药厂仍然可以给主治医生高额回扣,只不过患者要走出医院去药店取药罢了。医药分家有可能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办法,一定要慎重。

患者:我们要的是方便实惠

在北京友谊医院门诊大厅内,刚刚看过病出来的徐秀茹老人说:“医药医药,医跟药本来就是一家,干嘛还分家?如果以后看了病后还得四处跑药店找医生开的药,那可够麻烦的。”还有几位患者和家属讲:“现在去药店买药就是方便,售货员都主动问你要什么药,为你讲注意事项。所以一般有个感冒发烧什么的我们一般都到附近的药店去买药。其实医院里的药房也应该按街上药店的样子办,别封得严严的,只留两个小窗口,态度也不好。其实药房不必搬出医院,可以采取别人在医院里办药店的作法,药品收入与医院没关系,情况会好得多。”

近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在医疗活动中严禁临床促销费开单费等回扣行为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严禁医务人员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严禁临床科室私自购药或代销药品,否则将给予严厉处罚。我们不能将这一举动看作是卫生部面对“医药分家”呼声的回应,但卫生部门确实已经看到了清理医院内部医药关系的必要性。毕竟在目前的状况下,留住药房,也就是留住了医院生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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